关于成立我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7-19 10:59:10发布人:
各科室:
根据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40号)和我院《专业技术人员院内职称评聘方案》(荆精医发〔2021〕4号)精神,为了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院内职称评聘工作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经院党委会会研究决定,成立我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。
领导小组成员:
主 任:刘 波 涂哲明
副主任:邓小鹏 王顺新 黄爱君 蔡德明
成 员:张 津 彭成国 黄发妮 张新风
专家库成员:
医院在岗的中层干部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事科,人事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。
根据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40号)和我院《专业技术人员院内职称评聘方案》(荆精医发〔2021〕4号)精神,为了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院内职称评聘工作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经院党委会会研究决定,成立我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。
领导小组成员:
主 任:刘 波 涂哲明
副主任:邓小鹏 王顺新 黄爱君 蔡德明
成 员:张 津 彭成国 黄发妮 张新风
专家库成员:
医院在岗的中层干部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事科,人事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。
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
2021年1月29日
2021年1月29日